| 关于加强全区商务信息化工作 充分发挥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作用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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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20 16:21 文章来源:毕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毕地商局字[2006]49号
各县(市)商务主管部门:
国家商务部网站已为我区各县(市)建立了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。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对宣传我区投资环境,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,有着重要作用;对推进我区商务信息化工作,实行政务公开有着重要意义。根据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商务部网站地方商务之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商信字[2004]17号文件)及省商务厅的要求,为充分发挥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的作用,请各县(市)商务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本地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,明确专人负责本地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的管理和维护,确保该网站的正常运行。
二、明确专人按照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所提供的“商务动态、招商引资、办事指南、通知公告、工作调研”等栏目所要求的具体内容,负责处理好各类信息稿件的组织审核和发布更新工作。
三、各类信息稿件收齐、录入完毕并复制到U盘后,各县(市)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的管理和维护人员带上U盘可随时到我局人教法规科学习信息发布及有关管理、维护工作。
四、要求各县(市)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在2006年7月底前,做到每个栏目均有信息发布。
五、“毕节地区商务之窗”网址:bijie.mofcom.gov.cn,登录该网站后,可点击各县(市)链接进入本地“地方商务之窗”网站。
六、请将以下表格填好盖章后在2006年6月15日前送毕节地区商务局人教法规科。
联系人:王永琦、王长春。
联系电话:2130976,传真:2130222。
毕节地区商务局
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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